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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五部门将推试行汽车安全沙盒监管制度

时间:2024-07-12 00:42:00
我国五部门将推试行汽车安全沙盒监管制度

我国五部门将推试行汽车安全沙盒监管制度

我国五部门将推试行汽车安全沙盒监管制度,当前,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在为经济增长注入新动能的同时,也衍生出软件安全、网络安全、产业供应链安全等新型安全问题。我国五部门将推试行汽车安全沙盒监管制度。

  我国五部门将推试行汽车安全沙盒监管制度1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试行汽车安全沙盒监管制度的通告》,共同启动汽车安全沙盒监管试点工作。

所谓沙盒监管,是指划定相应范围,对“盒子”内的企业或对象,采取包容审慎的监管措施,在可控的“盒子”内实行容错纠错,杜绝问题扩散。推行沙盒监管,是以更安全的方式鼓励创新,防止“一管就死,一放就乱”,在创新与监管之间找到较好平衡点。

之所以要在汽车安全领域试行沙盒监管,是因为我国新能源汽车与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迅速,在为经济增长注入新动能的同时,也衍生出软件安全、网络安全、产业供应链安全等新型安全问题。相关问题必须引起足够重视并着力解决。

比如,智能网联汽车如果遭遇网络入侵,可能带来高速移动中的车辆被恶意控制的风险。再如,由于OTA(空中下载技术)的引入,投放市场时被认定为安全的汽车,可能因为软件升级而变得不安全。

更关键的是,大数据时代的汽车数据流动可能会造成个人隐私、商业数据泄露风险,甚至有可能影响国家安全。凡此种种,汽车安全监管必须与时俱进,及时发现并弥补可能存在的安全漏洞,才能更加积极稳妥地应对各种汽车安全挑战。

必须指出,支持和鼓励技术创新和前沿科技应用,是汽车安全沙盒监管制度的一大出发点。只要不违反原则性准入标准和监管底线,有关部门鼓励企业在不完全掌握产品风险时,在测试平台和测试周期内,自愿开展测试应用,从而查找安全隐患,改进产品缺陷。

制度强调对创新的重视,突出对创新的容忍,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标准滞后带来的监管不足,有利于监管部门更早地将前沿技术引发的'质量安全问题纳入监管范围。作为传统监管的有益补充,为新业态创新营造宽松环境。

安全是技术发展的前提,技术更当服务于安全保障。对参与试点的车企来说,不仅要紧紧抓住汽车行业智能化发展的历史机遇,,努力突破技术薄弱领域和关键环节,更要主动履行质量安全责任,接受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安全大于天,责任重于山,只有多方共同努力,牢牢守住安全底线,汽车行业发展才能行稳致远。

创新监管模式,开展试点工作,可能会遇到问题。有问题不可怕,在发展中不断解决问题,在解决问题中不断发展,是社会进步的必然选择。积极面对,锐意进取,吸取经验,一步一个脚印,才能实现预期目标。

正视新业态,迎接新挑战,包容审慎的监管模式不可或缺。汽车安全沙盒监管变被动监管为主动监管,有利于更早地将前沿技术引发的质量安全问题纳入监管范围,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有利于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倡导最佳安全设计实践。

  我国五部门将推试行汽车安全沙盒监管制度2

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应急部、海关总署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试行汽车安全沙盒监管制度的通告》,共同启动汽车安全沙盒监管试点工作。

当前,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进入发展快车道,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共享化融合发展,在为经济增长注入新动能的同时,也衍生出软件安全、网络安全、产业供应链安全等新型安全问题。带来了新的风险与质量不确定性,给汽车安全监管带来了巨大挑战。

沙盒监管作为传统监管方式的有益补充,是一种针对技术创新的柔性监管制度,实际上是为企业提供一个测试平台和测试周期,在不违反原则性准入标准和监管底线的基础上,鼓励企业在不完全掌握产品风险时,自愿开展进一步测试,最大限度地防范产品应用风险。

同时,改善监管应对风险的实时性、灵活性,防止监管过严对科技创新的抑制,较好地平衡技术创新和安全风险,积极倡导最佳安全实践,为推动我国汽车产业繁荣健康、安全有序发展提供了新的监管思路。该制度起源于英国,目前美国、德国、日本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正在金融、汽车、能源等领域积极推进实施。

在我国汽车安全领域引入沙盒监管,鼓励企业在一定时间范围内对已经应用在上市车辆上的前沿技术进行深入安全测试,在一定程度上填补标准滞后带来的监管缺失,有利于监管部门更早地将前沿技术引发的质量安全问题纳入监管范围,更好地保障产品安全底线。

参与试点的企业,要主动履行质量安全责任,接受监管部门的管理监督、跟踪评估和质量服务。双方共同努力,查找产品安全问题,改进产品设计、制造,降低产品安全风险。

  我国五部门将推试行汽车安全沙盒监管制度3

4月1日,南方+记者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上获悉,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应急部、海关总署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试行汽车安全沙盒监管制度的通告》,共同启动汽车安全沙盒监管试点工作。

《通告》表明,汽车安全沙盒监管是在后市场阶段针对车辆应用的前沿技术进行深度安全测试的机制。沙盒监管的对象是在车辆中使用的环境感知、智能决策、协同控制等前沿技术,或实现各级别自动驾驶、远程升级等新功能新模式。也就是说,沙盒监管加强了对上市车辆所应用的前沿技术的安全监管。

根据《通告》,企业就前沿技术或新功能新模式申请进入沙盒监管,需要进入需要经过申请、评估、测试、报告、退出等五个阶段。企业测试周期一般不超过24个月。企业完成车辆深度测试,达到预期目标,自动退出沙盒监管。沙盒监管周期内,企业提出退出申请的,需提交情况说明。

《通告》还特别指出,测试周期内,企业获知与测试同类型、同批次车辆在中国市场上发生碰撞、火灾、远程控制、辅助驾驶失效等事故后,要按照《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等规定开展调查分析,并在48小时内向市场监管总局报告调查结果。

沙盒监管作为传统监管方式的有益补充,是一种针对技术创新的柔性监管制度,实际上是为企业提供一个测试平台和测试周期,在不违反原则性准入标准和监管底线的基础上,鼓励企业在不完全掌握产品风险时,自愿开展进一步测试。

这能在一定程度上填补标准滞后带来的监管缺失,有利于监管部门更早地将前沿技术引发的质量安全问题纳入监管范围,更好地保障产品安全底线。同时,改善监管应对风险的实时性、灵活性,防止监管过严对科技创新的抑制,较好地平衡技术创新和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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