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短事件报告怎么写
简短事件报告怎么写,事故报告应当遵照完整性的原则,尽量能够全面地反映事故情况。事件报告是指向上级机关反映某种临时性情况、事故的报告。下面来看看简短事件报告怎么写。
一、简单的事故报告怎么写
1、标题,包括事由和公文名称。
2、主送机关,发文单位的直属上级领导机关。
3、正文,结构与一般公文相同。可以写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4、结尾,可展望、预测,亦可省略,但结语不能省。
二、事故报告的内容有哪些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三、安全生产事故有哪几个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实际上,划分生产安全事故等级的主要目的就是要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为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提供法律依据。由于僵化的安全生产管理思维或为了规避责任或为了确保安全生产管理的业绩,目前在认定生产安全事故时绝大多数只认伤亡事故、甚至只认死亡事故
使得在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管理中发生了重大偏差,我们可以在有关部门每年事故统计报告中看到这一问题,如几乎所有的事故统计只是死亡事故的统计,很难见到非死亡的重、轻伤事故以及没有伤亡事故的统计,这样做是不利于安全生产管理的。
一、情况报告是什么
情况报告是指向上级机关反映某种临时性情况、事故的报告。情况报告一般由标题、主送机关、正文和落款四部分组成。实事求是、实情准确,分析有据、详略得当,是写好情况报告的关键。
二、情况报告的特点
1、情况报告一般是正常工作运转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突发事件、特殊情况、意外事故、个别问题的处理情况,需要向上级机关报告的。
2、情况报告不同于工作报告,其结构往往是某个情况发生全过程的始末以及处理意见。时间、地点,什么人、什么事,原因分析,直接间接后果,处理过程,处理意见等,使上级机关比较清楚地了解发生事情的全貌。
3、实事求是、实情准确,分析有据、详略得当,是写好情况报告的关键。有喜报喜,有忧报忧,不夸大事实,不隐瞒真相,秉笔直书,言之有理,是写好专题情况报告的灵魂。
4、在情况报告中往往有一些需要上级机关帮助解决、批准同意的`事项,原则上讲应专题行文请示,但特殊情况、紧急情况除外。
一、标题:
XXX安全事故报告("XXX"可用发生事故的时间表示;若同一天发生两起及以上事故,可用发生事故的时间加事故单位或工程名称表示。)
二、正文:
1、概述: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伤亡人员、经济损失以及事故调查组成立的情况。
2、基本情况:事故所涉及的所有单位及事故发生的生产经营活动情况。
3、事故经过:事故发生详细过程及事故发生后的抢险救援情况。
4、事故原因及性质:直接原因、间接原因、事故的定性。
5、对事故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①责任主要包括:直接责任、管理责任、技术责任、领导责任等。
②对责任人员处理建议应包括:责任人员违法行为、应承担的责任、处罚依据和具体处罚情况,并按所处理的责任人员由重到轻顺序排列。
③对责任单位处理建议应包括:责任单位违法行为、应承担的责任、处罚依据和具体处罚情况,并按所处理的责任单位由重到轻排列。
6、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要根据事故原因分析和调查了解的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
三、其他:
1、事故调查组成员单位主管领导及参与事故调查处理的主要人员签字表。
2、事故调查技术鉴定报告等重要证据材料。
生产事故报告即偏差报告。其实很简单的。
内容包括:
1、事故发生的时间。
2、事故发生的地点。
3、事故过程(必须详细到每一个细节,便于分析问题)。
4、事故过程分析。
5、造成事故的原因。
6、制定出避免事故发生的措施及已经采取的措施。
扩展资料
1、无证照或者证照不全的生产经营单位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发生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属于生产安全事故。
2、个人私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包括小作坊、小窝点、小坑口等),发生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属于生产安全事故。
3、个人非法进入已经关闭、废弃的矿井进行采挖或者盗窃设备设施过程中发生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应按生产安全事故进行报告。其中由公安机关作为刑事或者治安管理案件处理的,侦查结案后须有同级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可从生产安全事故中剔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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